第十九章 主要内容
来源: 时间:2011-12-28 编辑: 点击:9177

    金融发展理论是关于金融自身如何发展以及关于金融发展如何作用于经济发展的理论。其研究的核心是有关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金融发展,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在格利和肖看来,所谓金融发展,主要指各类金融资产的增多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在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看来,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

    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对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衡量分析:一是根据金融发展的含义,通过对金融结构状态的数量指标来衡量;二是通过金融发展状态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来衡量。

    金融发展理论的最早研究是关于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主要有古典经济学派的金融“面纱”论和瑞典经济学家Wicksell的货币经济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源于熊彼德的非常信用理论、Tobin货币增长理论,格利和肖发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机构与储蓄-投资》两篇论文,揭开了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序幕。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论奠定了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深化论以及赫尔曼、穆尔多克和斯蒂格利茨的金融约束论使金融发展理论得以建立和发展。

    金融结构理论从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角度出发来研究金融发展,认为金融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从而形成金融发展。

    金融抑制是指这样一种现象:政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压制了金融体系发展,而金融体系的不发展,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金融压制与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肖认为金融深化是这样一种情形:如果政府取消对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和经济可形成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发展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施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以及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

    金融创新的定义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对“创新”的定义,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金融创新的定义不断发展和完善。它是指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结合,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体制。

    金融创新是个历史范畴。从当代经济学发展来看,构成金融创新的背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即欧洲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世界“石油危机”以及由此产生的“石油美元”的回流;国际债务危机的爆发和影响。在这些背景下,金融创新的产生有了最基本的温床。

    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创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传统业务的创新;支持和清算方式的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学科创新等几项主要内容。这些金融创新内容完善了金融市场的结构,不断激励着金融市场向前发展。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但也产生了巨大的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积极效应包括以下几点: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运作的效率并增加了经营效益;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制度的改革;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市场内容的丰富及其一体化;金融创新解决了各方对融资的要求。同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包括以下内容: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减弱了货币政策实施效果;金融创新使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功能受到影响。金融期货市场结构至少包括四部分:交易所、结算机构、经纪公司以及交易者。